【本報訊】以一百六十萬元購下一輛豪華平治房車的買家,指新車落地後,發現嚴重故障,幾經修理,仍不能駕駛,要求退貨不遂,昨入稟高等法院,向經銷商索償。
根據入稟狀,現時該輛平治S600加長版四門房車的電子系統、懸掛系統及引擎,仍告失靈,譬如撻車後表板無顯示燈,車頭燈自動亮起,怠速偏高,若入後波,車尾的懸掛系統會先升起,然後墮下。
本案原告是上市公司深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被告為仁孚行有限公司,交易日期為○一年八月,原告收貨後,發現表板的引擎故障警號燈失靈,而引擎轉動時,亦發出噪音。仁孚行於今年一月至五月,先後四次維修該車,但毛病依舊,反而其他問題接踵而至。原告惟有月花三萬五千元,租車頂替。
原告指仁孚行違反銷售及保養的隱含條款,今年四月發律師信,要求退貨及取回車價,但不得要領,故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HCA158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