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被歧視內地漢打店東

感被歧視內地漢打店東

【本報訊】一名內地來港旅遊的男子,在報紙檔購買香煙及飲品時,不滿店員反應緩慢而與店東發生口角,店東其後拒絕出售物品並表示「係唔賣煙畀你哋啲大陸人」,令內地客感到被歧視,他其後與兩名友人經過該店時,發生爭執並襲擊店東。
三名被告順序為內地旅客孫勇男(二十八歲)、及任職司機的馬繼(三十六歲)及清潔公司東主項振洋(四十二歲),第二、三被告於九七至九八年間移民來港。他們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分別被判監十四天,但緩刑三年,並需罰款四千元及賠償店東一千元。
正在內地一所大學修讀聲樂的首被告向裁判官表示,因為不滿在等候約兩分鐘仍未能買到香煙才向店東反映,卻遇上他惡言相向。
裁判官質疑為何學習藝術的他會如此暴戾。另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指,由於二人不滿店東表示拒絕向內地人出售香煙,指說話含有歧視成份,加上店東態度惡劣,才會在按捺不住情況下襲擊他。
案件編號:KCCC91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