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有哮喘的七歲男童自三歲開始接受中醫治療,去年在家中病發不省人事,其母召來專治「奇難雜症」的女中醫替兒子進行浸藥浴及推拿療法,但其子仍陷昏迷;母親及女中醫未有即時召喚救護車,男童治療五小時後送院終告不治。死因庭昨裁定男童死於自然,並建議中醫應保存完整詳盡的病人紀錄。
女中醫在案中並沒有保存病人紀錄,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昨指出,中醫專業守則規定中醫師須保存病人病歷紀錄及處方,如違規者經聆訊後裁定專業失當,會在表列中醫名單上除名。
死因裁判官裁決時表示,專家證人兒科醫生不能確定男童因延遲送院而死亡,因此裁定男童死於自然。死因庭認為當男童昏迷時,涉案女中醫應提示其父母,將他送院治理,並建議中醫應完整及詳盡保存病人紀錄,希望本案對其他患病小孩起警惕作用。
死者為七歲男童黃睿漢,其母梁穎勤安排兒子三歲時接受表列女中醫林玉霞治療。
前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死者開始接受林醫師的內功推拿及浸藥浴療法,去年一月四日下午一時許,林醫師到死者家中進行療法後離開,死者在服藥期間暈倒,林即時折返,替死者浸浴及推拿,死者仍昏迷不醒,施人工呼吸急救亦無效,黃母要求召喚救護車,但林醫師表示等待一會,黃母最後將兒子送院,經搶救後於六時四十分死於哮喘。
女中醫林玉霞曾表示,替哮喘病人進行推拿及浸藥浴,有助他們擴張氣管,其後得悉死者暈倒,她以為只是風寒,待一會便甦醒,不知死者情況嚴重。
香港大學中醫學院副教授梁延禧曾供稱,推拿不適用於治療哮喘,當病者昏迷時應立即送院救治。
案件編號:CCDI3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