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應盡快廢除第二類互連政策 - 何洋

蘋論:應盡快廢除第二類互連政策 - 何洋

香港自開放固網電訊市場至今已有一段頗長的日子,我們需要問的一個根本問題是:為甚麼在這段時間內,新加入的固網電訊商仍未能以自行鋪設的固網網絡服務顧客,而需要不斷借助原有固網商的網絡來提供服務。道理很簡單,因為有第二類互連政策的存在。
支持該政策的根據是這樣的。原有網絡商所擁有的固網網絡,出於各種技術上或經濟上的原因,若不將其強制開放給新固網商使用,並控制互連價格,固網市場的競爭將無從展開。政府同時相信,只要新加盟固網商透過第二類互連在市場競爭中站穩陣腳,自然會自建固網網絡。
從私有產權的角度看,打從引入該政策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以失敗告終,因為它違反了自由市場必須以尊重私有產權為基礎的原則。迫令固有固網商開放網絡,並以非市價租用予新固網商,結果不但原有網絡商因為私有財產被侵佔而打擊再投資意欲,而新固網商既然有政府的有形之手相助,自行鋪網當然是下策。此外,這政策一日存在,新加盟固網商亦會顧慮其自行鋪設的網絡他朝可能同樣也會被迫開放,建網的誘因而大降。
我們由此可看到第二類互連政策所導致的政策目標的自相矛盾之處。一方面政府希望透過該政策盡快引入競爭,另一方面它卻又寄望新固網商能自行建設網絡,最終促成以網絡建設為中心的競爭(Facilities-basedcompetition)。但由於第二類互連政策削弱固網市場參與者投資固網的誘因,令後者作為政策目標變得遙不可及。行政會議或會在今天對第二類互連政策的檢討作出審議,我們認為應馬上廢除該政策,更毋須設有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