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擬三年清假一次

公僕擬三年清假一次

【本報訊】不少公務員因為工作繁重及服務年期長而累積了大批假期,公務員事務局日前向各部門首長發信,建議由本年十月一日開始,各級公務員需要每三年清假一次,但在十月前所累積的假期則不受影響。公務員事務局強調,港府現時未對有關清假的新安排,作出最後決定,而稍後港府也會諮詢公務員工會意見。
據了解,公務員事務局向部門首長提出的建議,要求各級公務員日後累積的假期總數,不得超過現行規定的上限。另外,由十月一日開始,每三年需要放畢這三年內所累積的假期。至於即將退休的公務員,公務員事務局也希望他們可以在退休前放清假期。

造成財政負擔
據悉,庫務署較早時以新的應計制會計制度,來計算港府的財政狀況時,發現在○二?○三年度公務員累積假期的問題嚴重,十七萬名公務員當中,平均每人積存一百二十日假期,而政府需為此撥備二百零三億元。據公務員事務局致部門首長的信件表示,員工累積假期造成港府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