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嚴禁車窗掛飾

廣州嚴禁車窗掛飾

港人在內地駕車時要小心!內地五月一日開始實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不准在車廂的前、後及左右兩側的車窗前,懸掛毛公仔、吉祥物等飾物。近日廣州交警已開始執法,向違反相關規例的司機發出「牛肉乾(罰款單據)」。

廣州一名孟姓市民本月二日乘坐所屬單位的車輛外出時,車輛在行駛途中被交警截停。交警向司機開出了一張五十元的罰款通知單,罰單上剔出兩項原因,一是因為孟先生沒繫安全帶,另一項為擋風玻璃前懸掛了個紀念章。對於在車廂內懸掛飾物會被罰,孟先生感到相當驚訝。
對此,廣州市交警支隊表示,從七月二日開始,市內交警將在市區內各主要道路,就車廂內懸掛飾物的情況展開整治,雖然初期以警告和教育為主,但不排除就此向違反相關條例的司機開出罰款單據。內地記者前天傍晚六點在繁忙的廣州市天河區崗頂路段觀察發現,短短十五分鐘內,由西向東行駛的三百八十多輛私家車中,九成以上都在車前窗掛着大小不一的飾物,主要是中國結、吉祥牌等物件。

妨礙司機視線
根據內地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規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關於「駕駛機動車時不得出現的行為」的規定中寫明,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司機視線的物品,均屬違法。條例禁止的範圍包括在前窗、後窗或側窗的飾物,有可能擋住司機透過前後左右的後視鏡、前窗中部後視鏡觀看路面情況的視線。此外,透視率較差的防曬膜、窗簾等飾物亦禁止張貼或懸掛。
該款條例還禁止司機在駕車途中接聽手提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條例同時禁止連續駕車超過四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二十分鐘。
廣州《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