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五月近三千宗 激增四成四<br>駕車講手機每日20司機被檢控

首五月近三千宗 激增四成四
駕車講手機每日20司機被檢控

【記者謝明明報道】駕駛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法例生效至今四年,違例情況不但未有改善,而且有惡化趨勢,警方在今年首五個月檢控在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或電訊設備的個案逾二千九百宗,較去年同期激增四成四,即平均每日有近二十名司機被檢控,有交通團體促請當局應加強教育宣傳及加重執法力度,以收阻嚇作用。
據警方資料顯示,今年首五個月共檢控二千九百零四宗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或電訊設備的個案,較去年同期的逾二千宗激增四成四(見表),警方回應稱,由於香港使用手提電話十分普遍,警方除重點打擊該違例事項外,也不斷提醒駕駛者在駕駛時使用免提裝置接聽來電,而且應長話短說,甚至建議應把汽車停在安全合法及不阻塞交通的地方後才接聽來電,以免分心駕駛。

「嚴重性應等同醉駕」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劉錦華承認,駕駛者的警覺性仍然不足,往往為一時方便,會「偷雞」使用手提電話,但前線執法人員一直都致力打擊該違例事項,絕不會姑息。
汽車會副會長李耀培不諱言,不少駕駛者仍惡習難改,他更認為警方近年在檢控有關違例上較寬鬆處理,他說:「駕駛時使用手機嘅嚴重性應等同醉酒駕駛一樣,警方同運輸署應該好似宣傳教育打擊醉酒駕駛咁積極去做,因為呢啲係需要長期教育先至收到成效!」
李耀培促請當局應加強有關宣傳教育及加重執法力度,以收阻嚇作用。根據現行法例,若違反該條例最高刑罰為罰款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