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發展局推動的優質店舖計劃,去年底推出「加強版」,提高評審要求,同時,今年參加的店舖已超過四千間,比去年大增三分一。
旅發局自一九九九年推出優質旅遊服務計劃,規定申請參加的店舖必須通過評審,確保服務達到指定水平,每年續證時亦需再次接受評審。獲准參加的店舖會獲發優質旅遊服務標誌,可在店舖展示出來。旅發局則負責大肆宣傳優質標誌,包括印刷小冊子,交由內地公安單位派發給申請自由行的人士。
去年底開始,旅發局加強該計劃的評審要求,進一步訂明店舖不得售賣偽冒貨品;不得侵害知識產權;不得作出與貨品資料有關的失實陳述,例如,店舖在收據上必須清晰列明各項商品的詳細內容,包括商品的品牌名稱和型號;店內要清晰展示顧客對所購商品是否有要求退款或換貨的權利。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