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走廊裝空調須符規定

公屋走廊裝空調須符規定

根據房屋署現行條例規定,在開放式或半開放式走廊設計的公屋,住戶是可以在走廊窗口安裝冷氣機,但需事前提出申請及要符合有關規定,不過,房署並未公告有關規定,致有住戶違規安裝。

樂富公屋橫頭磡邨宏興樓一住戶,在走廊窗口安裝窗口式冷氣機,熱氣散發出走廊,鄰居投訴受滋擾,房屋署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證實有關住戶未有申請,且在走廊窗口所安裝冷氣機,不符合規定,需改正或拆除,否則有可能被取消租約。

熱氣四散 鄰居叫苦
宏興樓一住戶投訴,同樓一單位今年5月中在走廊窗口安裝一台窗口式冷氣機,熱氣散出,影響其他住戶。「我哋都唔知咁樣裝個冷氣得唔得,但啲冷氣機熱氣谷晒出走廊,搞到同樓住戶為咗避免啲熱氣走入屋,全部都閂晒木門。」
住戶稱,雖曾向管理處投訴,但未見房署人員處理。

為避熱風 住戶關門
記者前往宏興樓視察,見被投訴單位在走廊窗口安裝一部冷氣機,整部泠氣機凸出走廊,所散發熱氣噴向對面及隔鄰單位,同樓所有單位都要關上木門,防止熱氣吹入屋。
房屋署新聞組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稱,屋邨管理處於5月18日收到有關投訴,管理處職員已即時跟進,並證實有關單位在走廊窗口安裝冷氣機前,未向房署申請及不符合房署制訂的規格,管理處要求有關單位改善,住戶答應在一個月內拆除不符安裝規格冷氣機。
但至6月24日,違例安裝的冷氣機仍未糾正,房署已於同日發出通知書,提醒戶主必須在發信日起計一個月內,聘用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拆除冷氣機,或正式向房署申請。

如不糾正 終止租約
發言人補充,若一個月後有關單位戶主仍未作出改善,房署便會發出警告信;如警告信發出後一個月,住戶仍不理會,房署會再發出措詞較嚴厲的第二封警告信;若住戶最終仍不理會,房署便會解除租約。(○六二三○二四)

話你知:須符三項條件
公屋住戶如欲在走廊窗口安裝冷氣機,需事先向房屋署轄下各屋邨辦事處申請,並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只限開放式或半開放式走廊設計的公共屋邨;
2.冷氣機底部距離地面最少兩米,避免路過者碰到頭部;
3.若未能符合第(2)項要求,則冷氣機安裝後,機身不可凸出牆身超過九厘米。
資料來源:房屋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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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開放式走廊設計的公屋,住戶可申請於走廊窗口安裝冷氣(箭嘴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