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西九龍區的毒品問題,警方去年七月派遣兩名卧底警員假扮買家,與販毒集團成員進行交易,以五萬元購買近一公斤冰毒,行動中三名被捕毒販,昨於高等法院分判入獄十二年八個月至十九年。
警方發言人表示,涉案毒品市價為三十八萬元,相信行動已成功瓦解一個專向西九龍區流連夜店之青少年兜售毒品的不法集團。
三名被告順序為羅光明、黃廣達及陳劍輝,同被控於去年七月十七日,販運純度為九百三十克的冰毒;羅另被控於去年七月十日,販運純度為二百七十四克的冰毒。羅及黃早前承認控罪,昨日分判入獄十四年及十二年八個月。陳劍輝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十九年。
警方案件主管、港島總區特別職務隊高級偵緝督察劉華寶昨稱,三名被告隸屬一個活躍於西九龍區的販毒集團,該集團從內地入口毒品,在港稀釋及加工,再向流連夜店的青少年兜售,例如348的士高。集團已經營數月,相信已遭瓦解。
案情透露,去年七月初警方派遣兩名警員假扮買家,透過中間人接觸首被告羅光明洽購冰毒,羅收了警員一萬八千多元後,找人帶警員到九龍塘火車站一個花槽提取冰毒。羅其後問警員是否有意購買一批數量更多的冰毒,警員答允後,羅及另外兩名被告於去年七月十七日在沙田博康邨與警員交易。警員付上五萬元買了價值三十八萬元的九百多克冰毒後,警方將三人一網成擒。
案件編號:HCCC30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