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與老闆:早作颱風暴雨工作安排

打工仔與老闆:早作颱風暴雨工作安排

我是一名小僱主,目前還未有為公司及員工制訂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我該如何着手制訂有關安排?
香港在夏季常有颱風和暴雨,因此僱主和僱員必須盡快訂明在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和應變措施。這樣可避免不必要爭拗及混亂,有助維持良好勞資關係,確保機構能運作暢順。
各行業可因應工作性質和運作需要,就不同崗位員工作針對性安排,但必須清楚列明以下要項:
要項:上班的規定
例子:非必要人員在何種天氣情況下毋須上班;在惡劣天氣下仍須上班的必要人員

要項:提早下班的規定
例子:非必要人員分批下班的安排

要項:復工的規定
例子:颱風或暴雨警告取消後復工的各種情況及復工的時間

要項:工資的計算
例子:僱主會否發放颱風或暴雨當值津貼給在這期間工作的僱員,以及有關津貼的計算方法

要項:交通安排
例子:僱主會否為需要上班的必要人員提供接送服務或給予交通津貼
以上只列舉部份例子,詳細資料可參考勞工處編制「颱風或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小冊子可於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索取,亦可從勞工處網頁 http://www.labour.gov.hk 下載。
為了鼓勵及嘉許機構推行良好人事管理,勞工處現正舉辦第四屆「良好人事管理獎」,歡迎各機構踴躍參加,詳情請瀏覽本處網頁。
資料提供:勞工處勞資協商促進組

本欄是勞工處與《蘋果日報》合辦,逢星期四刊出,旨在為勞資雙方解釋有關僱傭問題,如僱主或僱員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勞工處:2717177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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