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丹男友打人輕判

彭丹男友打人輕判

【本報訊】藝人彭丹的商界男友人上月午夜場期間,因醉酒大聲說話遭其他觀眾投訴,更不理戲院職員勸喻安靜下來而被要求離場。
他其後欲折返影院時遭該職員拒絕,向對方拳打腳踢,被控一項襲擊罪,昨在東區法院提堂,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判予簽保二千元守行為一年。
四十四歲被告曹國俊,報稱商人,被控於今年六月六日,在銅鑼灣UA時代戲院內,襲擊男子周國超(譯音)。
案件編號:SCC2871/2004

藝人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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