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五月進行「乘風行動」,拘捕十三名涉嫌於家中電腦收藏兒童色情照片的人士。其中兩人昨在觀塘法院承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控罪,當中更包括一些兒童獸交或性虐待的照片,裁判官在閱畢相片後斥照片極其惡心,並表示會否判處兩人即時監禁作詳細考慮。 記者:黃詠鍶
案中二十八歲被告馬志森,認罪後等候感化、社會服務令、精神及心理報告,其間還押懲教署候判。
控方案情指,警方於五月三日,在馬的家中撿獲一部電腦及一批磁碟,發現三千四百多張兒童色情照片及六段同類影片。有關照片被分為:兒童擺出淫褻姿勢、兒童間性愛行為或手淫、兒童與成人間的性行為及兒童獸交及或性虐五類。裁判官郭偉健指被告所管有的照片數量相當大,當中更有二百八十多張照片涉及嚴重淫褻,如集體性行為等惡心照片。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從未結識過女朋友,而且甚少參與社交活動,他現於親戚的物流公司工作。律師又指,被告在小時候曾受外祖父虐待,而其父親亦經常醉酒並毆打他,故此他的童年非常不愉快。被告約於三年前開始從互聯網下載兒童色情照片,律師表示被告在被捕後已戒除有關習慣,而且亦正接受心理輔導。
另一名承認控罪的被告何文傑(三十四歲),報稱點心工人。他被發現管有四百五十多張的兒童色情照片,當中有九張屬嚴重淫褻類別。裁判官指何所管有的照片數量雖然未及另一名被告多,然而案件亦相當嚴重。不過,被告的妻子剛誕下嬰兒,裁判官遂叮囑他為妻子日後的生活作安排,並批准他在候判期間以二萬元保釋外出,等候感化、社會服務令、精神及心理報告,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九日判刑。
另外,有五名被控以相同罪名的男子,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將在八月十一日進行預審。
案件編號:KTCC3356-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