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傷下體獲賠14萬

翁傷下體獲賠14萬

【本報訊】六旬物業主任遭同事妻推倒,跌坐花盆上,花盆碎片傷及下體,致勃起障礙,與妻子行房時需服食壯陽藥「威而鋼」(俗稱偉哥),他向同事妻子追討包括未來服用偉哥的費用賠償。法官昨判他可獲償十四萬元,較其追討的四十五萬元為少。物業主任庭外表示不滿意賠償額,被告人則指沒有錢賠償。
現年六十八歲的原訴人章適群,為藍田康麗閣業主立案法團物業主任,與被告人林秀妹的丈夫吳定國(譯音)為同事,吳為法團會計。事發於○二年四月十二日,與訟雙方於區議員辦公室開會期間,被告人推向原訴人,致原訴人撞向門,再跌坐花盆上,花盆碎片傷及其下體。兩日後,原訴人跟妻子行房,發現精液帶有啡紅色。原訴人稱受傷後有勃起障礙,須服食偉哥才能行房,持久力亦較前為短。

賠三年「偉哥」費
法官黃慶春接納醫生所指,精液帶血不是永久傷害,可逐漸改善,而隨着個人年紀漸老,性活動亦逐步減少,遂判原訴人可獲未來三年服食偉哥的費用,共四萬七千元,連同其他如喪失人生樂趣及因意外開支的賠償,逾十四萬元。
案件編號:DCPI12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