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親中人物說:七一如果還要遊行,就是「大逆不道」。
「大逆不道」,是一個中國概念,源出於「十惡」,也就是十條最重的罪: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大逆不道」是十惡中的兩條大罪。甚麼叫大逆?歷代都有各自的「釋法標準」。唐代最仁慈,「大逆」定得最清楚:只是「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宗廟是皇帝供奉祖先的廟宇,山陵是皇帝祖先的陵墓,宮闕是皇帝住的地方。犯了大逆之罪,唐代律法規定:不分首從,一概斬首;其父與十六歲以上的子孫,絞殺;妻妾與十五歲以下的兒子、岳父岳母、兒子的妻妾、孫子、祖父、兄弟姐妹,全部判為奴婢。還有叔父伯父與全部子姪,無論是否同居一地,都流放二千里。
到了明清兩代,「大逆」的懲處再加重。不分首從,一概凌遲處死。滿十六歲的所有叔伯子姪,一概斬首。
「不道」是甚麼?比較奇怪,是專指一次過謀殺一家三口以上的兇手,除了不分首從都凌遲,妻女流放二千里。廣東人喜歡罵人「冚家剷」,就是因為歷史上殺人殺一家的罪行很普遍,除了曹操在《三國演義》裏殺了呂伯奢一家,雍正年間廣東的「七屍八命梁天來」,兇手凌貴興,最後也由雍正皇帝親自硃批,判了個「不道」之罪,凌遲處死。正因為「冚家剷」太多,才有十惡中的不道之罪,來保障人民的家小安寧。
七一大遊行,按該名親中人物所說,是同時犯了「大逆」與「不道」兩罪。也就是到維園集合,在街上走走,等同搗毀了胡溫的祖廟;喊兩句口號,又等同殺了不知誰的一家六七口。這位愛國富商沉默一星期,或許有些人七一不想去遊行,但他先生既然提出中國文化的一點獨特的見解,倒會刺激許多對「祖國」不了解的香港人在七月一日親自上街驗證,看幾十萬人要不要都凌遲處死?
另一個親中政黨的主席,針對一版學者要求自由人權、語調謙卑的聲明,說是「聲討中央」的一篇「檄文」。檄文是甚麼?是行軍征伐前的一篇宣戰書,像平西王吳三桂造反前發表的一篇反清復明的檄文,都是殺氣騰騰的文獻。
中國政府說要「理性討論」,但它管不住手下層層毫無理性和常識的中國奴才,他們滿腦子萬曆崇禎的語言,活在秦始皇安祿山的年代。多幾個這等打手,中國的臉孔越猙獰,民進黨的台灣政府極力推行的「去中國化」,也就越令人明白而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