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二歲青年去年五月在上水一間麵店外,遇到任「收數佬」的友人,向一名債仔收數被拒還款,青年用手攬住該債仔,讓友人施以拳打腳踢,債仔後因脾臟爆裂大量出血致死。涉案青年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判囚三年,但涉嫌直接襲擊死者的主犯因否認指控,及主要證人已去世,早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被告伍志峰,二十二歲,任清潔工人,承認於去年五月二十日,與另一名男子在上水新勤街「珍苑麵店」外,非法殺害五十三歲死者朱廣發。
案情指,死者為一名癮君子,案發日下午三時,一對男女坐在上水新勤街附近的公園聊天時,見到死者走往麵店,與正在吃麵的被告和另一姓鄒男子對話,鄒向死者追債,並揮拳擊死者數次,至死者倒地,鄒還用腳踢他,踏其胸腹,被告與鄒稍後離開現場。受傷後的案中死者送院不治。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當天正準備往機舖打機,途中遇上此事,他只聽朋友吩咐,用手搭着死者肩膀,並無直接襲擊死者。法官判案時表示,被告雖然沒有直接傷人,但他參與襲擊死者,亦須付出代價,知道被告對於主犯獲釋,自己卻遭檢控會感不忿,考慮他向警方招認及供出主犯身份,判監三年。
案件編號:HCCC26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