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八名涉嫌非法挖掘東涌河石塊案人士,包括東涌鄉事委員會正、副主席、秘書長、三名東涌鄉委會成員,以及涉嫌非法挖掘東涌河的工程公司東主等,他們共被控七項包括詐騙和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八名被告分別為六十三歲的東涌鄉委會主席羅錦輝;五十一歲的東寶工程公司東主黃日華;六十一歲的東涌鄉委會副主席李桂武;六十五歲的東涌鄉委會秘書莫廣明;三名該鄉委會委員,包括五十八歲的樊志平、四十六歲的張國光和五十六歲的黃勝林,以及四十七歲的雅緻石藝(遠東)有限公司高級監工郭來有。八人暫准保釋。
廉署早時接獲多宗投訴,涉及非法挖掘東涌河石塊,並於今年四月採取行動,拘捕該八名被告。
當中羅錦輝與黃日華同被控四項控罪,其中一項控罪指他們涉嫌一起串謀詐騙政府,虛假地表示東涌河某段有水患,而另一項控罪指他們涉嫌盜竊東涌河石塊。二人另被控兩項罪名,包括一項擅自挖掘未批租土地及一項將未批租土地石頭移走。
另一控罪指羅、黃日華、李、莫、樊、張及黃勝林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向警方虛假地表示黃日華在東涌鄉委會的會議上獲授權從東涌河挖走石頭。黃日華和郭同被控一項罪名,指他們與另一人涉嫌就「東寶」向「雅緻石藝」供應的石頭來源和價錢串謀妨礙司法公正。黃日華又被控涉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向警方虛假地表示某承辦商曾就挖掘東涌河河床的工作,向東涌鄉委會提供免費慈善服務。
警方及地政總署曾就有關指控分別展開調查,根據律政司的法律意見,由廉署對各被告提出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