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航空一名女經理,年近四旬時,被男友的甜言蜜語,打動一顆恨嫁的心,竟把物業按押,向銀行借貸百萬,給男友在股市場上大展拳腳,讓他賺「老婆本」,不料男友忘恩負義,根本無意結婚,也不肯還錢,女經理心灰意冷之餘,向高等法院興訟,最終獲判勝訴,可取回七十七萬多元。
四十六歲原告陳麗英於九七年三月股市暢旺時,借了一百萬元給年長四歲的前男友林國輝,當時她已三十九歲,與林拍拖斷續達十四年。
對於林辯稱與陳有協議,拿她的錢作共同投資,暫委法官韋毅志昨在判詞中,斥林不可信,法官指陳誠實,真相是她急着嫁人,而林答應賺到錢便結婚,她才借錢。
由於林曾償還二十二萬多元予陳,故林敗訴後,須還款七十七萬多元。
案件編號:HCA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