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天,七月一日,你會不會上街遊行?或者是,你會不會繼去年七一之後,再次上街遊行?
假如你認為去年七一上街的訴求已經實現了,或部份實現了,那麼今年你可以不去。但如果你認為你去年的訴求在這一年裏被漠視、被踐踏、被強暴,那麼今年你當然非去不可。
假如你認同中央和特區政府所說,去年上街的訴求,主要是對經濟狀況不滿,那麼這一年來經濟已有所改善,今年你可以不去了。
假如你認同安居樂業、生活改善、有吃有喝就好,人的政治權利不重要,自由、法治、民主、人權的價值觀不重要,那麼你今年可以不上街。
假如你認為特區政府擱置廿三條立法,是由於回應了市民的訴求,而不是眼看立法會無法取得過半數通過才被迫擱置,因此,為廿三條立法的陰霾已因為政府回應市民訴求而消失,那麼不僅你的訴求沒有了迫切性,政府也願意聽隨民意啦,你今年上街就有點多餘。
假如你認同CEPA、自由行,是祖國對香港的照顧,是祖國給香港市民的恩惠,那麼香港市民應該對施恩者頂禮膜拜,為甚麼我們還要上街抗議呢?
假如你認為這一年來,去年遊行的口號「還政於民」在香港的落實有了進步,假如你認為這一年來香港市民的政治權利有所增加,那麼你今年可以不必上街遊行了。
假如你認同人大常委就香港政制改革所作的釋法,及對「雙普選」的否定,動機是「為香港好」,效果也是使香港變得更好,那麼你今年不用上街了。
假如你認同「還政於民」等同於還政給中國共產黨,人民當家作主等同於中共黨當家作主,假如你覺得由中央欽定哪一個「港人」治港也可以接受,假如你覺得像港英時代那樣香港市民毋須有自主權,那麼七一何必上街示威遊行呢?
假如你相信中央已轉了性,從表示和民主派毫無溝通基礎、從說雙方解凍的機率為零,突然變為說與民主派「毫無矛盾」,這種突變是完全可以相信的,那麼後天又為甚麼上街?
假如你認同中央是爸爸,香港人是兒子,是孫子,不應講任何足以刺激爸爸、爺爺的話,如果你認同香港市民應做聽話的孩子,即使遭到粗暴對待,吃了糖就可以止住哭,那麼後天何必又上街去流汗吶喊呢?
假如你認同特區政府在過去一年內,施政已明顯改善,你認同沙士調查報告,認同當局對平機會醜聞、對巨星匯事件的處理,那麼你後天大可不必上街。
假如你覺得儘管自去年七一以來,一切都沒有改變,但自己只是一個無權無勢的普通市民,毫無影響力,香港的事情是大眾的事,與己無關,遊行多你一個不多,少你一個也不少,那麼你也可以選擇後天不上街。
但是,如果你是一個有自主意識、有尊嚴的個人,你以自己是一個能堅持香港核心價值的人為榮,如果你對去年港人在七一遊行中的表現感到驕傲,如果你覺得每一個香港人都對香港應有一份承擔,如果你對上述的許多「假如」都是否定的話,那麼七一維園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