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和婚書一樣,可以保障一段關係的形式,可是很多時候,形式卻不能夠保障內容。
許諾的人,在許諾的那一刻,真誠,而且天真,情人要去海外升學或工作,進入機場禁區前,兩個人淚流滿面地承諾:「安心等我,三年後我一定回來和你結婚!」「安心讀書(或工作),我永遠在這兒等你!」他們被自己的眼淚和誓言感動,相信這個世上如果只有一個天長地久的愛情故事,他們,便是男女主角。
然後,一些日子過去了,又一些日子過去了,隔着一段地理距離的男女,心靈距離也漸漸擴大,一些人忘記了禁區前的諾言;另一些人,決定把承諾堅守到底,只為了做一個言出必行、言而有信的人。
「人不可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萬事萬物都處於一刻不停的變化之中,包括人。許諾的時候,那一刻的我和那一刻的你情投意合,然後,我們一點一點地改變,也許變得更加融洽和諧;也許,我們的愛情終於在時間之河中遇溺、沉沒。
我們總是錯誤地以為愛情的目的是婚姻,婚姻的目的是白首偕老,生命的目的則是為了創造壽比天高的紀錄……我們總是不能夠把形式和內容分得清清楚楚。我們不敢承認,兩個銳變後的人,堅守一個不變的承諾,本身,就是對愛情最大的曲解和嘲弄!
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享受生命的每一個瞬間,不必知道你能活到甚麼時候。愛情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