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銳
最近一段時間,因為「校本管理條例」,政府與多個辦學團體,以及一些民間團體,各執一詞,激烈辯論。筆者雖然是基督徒,但所屬教會沒有參與辦學;而筆者亦暫未有兒女,故此,有關條例對筆者並無直接而即時的影響。另一方面,由於討論過程中,牽涉不少經濟學概念,筆者身為教師,或有責任澄清這些概念,免得下一代被誤導。
首先,有人認為家長能參與管理過程,便是民主,而反對者,便是反民主。筆者並不知道反對者所持理由是甚麼,但若純從經濟學角度看。
家長的參與,跟一般的民主討論仍有差別。現時,很多家庭只有一名子女,就算有多名,亦未必能同讀一校。因此,家長對校政的「開懷」,可能只有六-七年時間,加上學生可以轉校,「開懷期」可能更短。但政治上的選民,卻可能在一個地方居住一輩子。特別是一些較低技術,較不富有的家庭,他們移民的機會較少,可能連下一代也會在同一個地方居住,所以,市民對政府的「開懷期」,可能遠較一個家長對一所學校的「開懷期」為長。亦因此,單從經濟學角度看,家長作出短視政策的動機亦較強。事實上,就筆者所知,美國一些州立大學就因為受到選民的間接壓力,不能逐出成績欠理想的學生。相對之下,私立大學平均來說較嚴格。
有人或會問,為何在美國,家長的參與會成功?原因很簡單,因為美國採用「財務聯邦制」(fiscalfederalism)。每個區自訂物業稅率,用以支持該區的公立學校。而家長若希望子女就讀某公校,必須搬入該區居住。因此,若公立學校辦得不好,對該區的物業價格有直接影響。這與香港不同,亦解釋了何以美國家長對公校如此關心。事實上,有不少研究顯示,一些無兒女的人亦非常關心區內公校的情況,甚至贊成增加物業稅以籌集資金,改善公校水平。原因一樣,因為公校的辦學水準直接影響物業價格。
現時的資助學校,建築物及部位設施來自辦學團體,家長,甚至舊生(基於感情)的捐獻,而老師的薪水,則來自政府。因此,若說起「財產權」或「擁有權」誰屬,實在不易說清。而近年有不少老師在基準試中不及格,又確實令政府及很多家長不安;更不要說校園「欺凌事件」,或「老師打架事件」。因此,現時確實需要時間,讓各方面冷靜下來,從長計議,找出一個各方面皆可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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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