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伕販運人口囚13月

馬伕販運人口囚13月

【本報訊】貴州姑娘聲稱被騙來港賣淫,其間遭非法禁錮,短短八日間共接客五十一次,涉案馬伕昨在高等法院因非法禁錮、販運他人進入香港賣淫、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三項控罪,判監十三個月。
四十三歲被告黃富明,原另被控一項強姦,於去年十二月五日在尖沙嘴廣東道寓所,強姦二十五歲女事主,獲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
控方案情指,被告聲稱可帶女事主來港做酒樓服務員,去年十二月五日抵港,被告要她做妓女,藉詞「試鐘」與她性交。同月十三日,女事主成功逃脫報警,事後驗出懷有身孕。
案件編號:HCCC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