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名男子涉嫌在九九至○一年,向一間上市公司訛稱就房委會多項建屋工程提供顧問服務,騙取該公司逾二千二百多萬元顧問費,五人昨共被控串謀詐騙、串謀洗黑錢及企圖偷竊等十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八日再訊。
五名被告分別為郭順安、郭家志,為上市公司順昌集團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及前財務總監;黃國強,為順昌電業有限公司前貨倉主管;崔符曾,為PreludeAssetsLimited前董事;及鍾道芳,為富昌工程(香港)公司及裕發工程公司前東主。
案件編號:ESCC283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