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三百名學術界及專業人士發表了香港核心價值的宣言,筆者聯想到末代港督彭定康在他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及的十六個衡量香港未來發展的「基準」。筆者當時在本欄中說,這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作為歷史文獻,我們希望以後較少人拿出來與現實對照。這樣就說明九七之後,彭定康所提的十六基準仍然存在。
過去七年,確實是沒有甚麼人再把彭督所提拿出來與現實對照了。原因不是因為十六基準沒有變色或褪色,而是中國政治文化中普遍存在的「健忘症」,以及許多政商名人、傳媒俊彥,都成了識時務的「俊傑」。
筆者是天生不識時務也不知好歹的人,於是請李八方幫筆者找出這份施政報告來再看一遍。這份施政報告,是香港總督首次從比較個人的角度發表的對香港未來的看法,可以說是情真意切,文采斐然。在提到十六基準時,他表示國際社會格外關注香港的發展,國際社會也「希望確知兩套制度能夠在一個國家內同時實施,並行不悖。」彭督「希望國際社會不會以先入為主的看法衡量香港,而是根據事實作出判斷。明智的人定會留意事態的發展,用一些明確的基準來加以衡量。」
本文篇幅無法全部錄下十六基準,然而十六基準所貫串的,就是三百名學術界及專業人士所提出的核心價值的精神,只不過將這些核心價值具體化為香港事務而已。
將十六基準與香港回歸七年的發展作比照,筆者承認其中有些基準在現實中是沒有改變或較少改變的,比如「香港金融管理局是否在不受外力干預的情況下,管理香港的外滙基金?」「香港法院是否繼續在不受干預的情況下運作?」然而,筆者也不得不痛心地指出,大部份彭督所提基準,都已變色或褪色了。
比如:「香港是否仍然擁有一支精明能幹且能秉承一貫專業精神的公務員隊伍?身居要職的人員是否深得同事及廣大市民的信任?」──八萬五、沙士、廿三條立法、維港巨星匯、阿松買車事件、平機會醜聞、填海糾紛……例子不用多舉了,只看高官的民望評分就已知道。
比如:「香港的立法會究竟是因應香港市民的期望和特區政府的政策制訂法例,還是在北京的壓力下執行立法的工作?」──前年底推出並導致去年五十萬人上街的廿三條立法,已給了答案。
比如:「人們以和平方式表達對政治、社會或宗教的意見,會否受到迫害或騷擾?」──名嘴封咪、潑糞、淋紅油、縱火等事件也給了答案。
比如:「香港在不斷演進的期間,是否會繼續以公平和公開的選舉,選出能夠真正代表民意的立法會議員?」──不用說啦,臨時立法會為直選引入了不公平的「比例代表制」,功能組別中如黃宜弘、梁富華這類議員是怎樣選出來的?立法會有沒有半數是「真正代表民意的立法會議員」?
比如:「在《聯合聲明》和《基本法》訂明的各個範疇內,行政長官是否真正能夠行使自主權?」──人大常委為香港普選而作出的「釋法」與「決定」,已顯示《基本法》明訂的行政長官的自主權,已被中央逐漸收回。
以上只是明顯的例舉,其他基準也在逐漸變色之中。
九六年彭督發表施政報告後,有一位親共政團要人在電視座談會上對彭督說,你自稱熟讀《基本法》,沒有理由不知道,你所提的十六基準,《基本法》已經提供了所有答案。
不錯,《基本法》有答案,但中共主政的往績則提供了更為確實的答案,否則,彭督何須多此一舉地提十六基準呢?
七年的歷程,說明十六基準提得並不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