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變賣滙豐股票 涉款逾二百萬元<br>男子疑冒死人身份盜款

圖變賣滙豐股票 涉款逾二百萬元
男子疑冒死人身份盜款

【本報訊】年逾六旬男子涉嫌利用一張載有死人資料的假身份證,先到筲箕灣租用一個單位,再以假證和單位地址到銀行開戶口,意圖透過銀行,變賣死者所持的股票,盜取二百多萬元,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控兩項使用偽造身份證及一項盜竊罪,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延至下月二十六日再訊,以待警方跟進調查。 記者:陳曉薇、梁偉強

六十二歲被告黃健雄報稱無業,被控於今年六月四日和九日,先後在筲箕灣東大街景輝大廈的一個單位及在中環的中信嘉華銀行,使用以死者李文通為名的偽造身份證,並於六月十日,在中信嘉華銀行偷竊屬於李文通的二百二十八萬元。

要求保釋被拒絕
外貌年輕、滿頭烏絲的被告,昨在犯人檻內,穿着一襲恤衫及西褲,雖然暫時毋須答辯,但當法庭職員向他宣讀盜竊控罪時,他仍激動地說:「絕對冇呢回事!」
控方昨於庭上表示,被告於今年六月九日在中信嘉華銀行,用載有李文通資料的假身份證開戶口,次日要求銀行替他賣出屬於李文通的滙豐銀行股票,銀行職員在股票交易系統中,發現李早於去年十一月離世,隨即向警方舉報;六月十日,被告再到銀行提款時,警方將他拘捕,在其身上搜出一張假身份證。
控方指,警方同時發現,被告向銀行報稱的地址,就是他在開戶前用假證租用的單位;現時李文通的姪兒被委任為遺產執行人,李的其他親屬亦為遺產受益人,但遺產執行人暫不在香港,故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四星期,以待聯絡遺產執行人,搜集更多與案有關的資料,並調查李文通死後,其股票有否被人移動,由於案情嚴重,反對被告擔保外出。
辯方指出,被告雖與內地妻子離異,但他要照顧患有精神病的妻子及兩名正讀中學的兒子,要求保釋外出,裁判官拒絕,並將他的家庭問題轉介社會福利署跟進。

過身後股票鎖死
律師林炳昌昨接受查詢說,死者的後人申請遺產承辦書時,為了繳納遺產稅,要向稅局列出清單,交代死者遺產,故有責任通知銀行或股票公司,並查詢死者過身時,有多少資產。
林炳昌續指,死者過身後,其股票已鎖死,不能買賣,但死者的股票,可能分布不同股票行,遺產承辦人可能不知道有涉案股票存在,沒有通知有關股票行,故涉案股票仍能買賣,但本案負責的銀行,可能在中央結算系統中,發現死者持有其他股票,並有死者已過身的通知,故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ESCC28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