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後訊】水務署署長高贊覺妻子凌芷馨涉兩度在九龍塘寓所的廚房襲擊年輕印尼女傭,昨在九龍城法院否認兩項毆打傷人罪受審。印傭供稱,案發時她站在女僱主後面看她煮餸,女僱主突然說「行開呀你!」,同時起腳踢她兩下。一星期後,女僱主更用毛巾拂打她的臉。女傭其後出走,在地鐵站外露宿。 記者:羅宇光
凌芷馨(五十七歲)為家庭主婦,昨日衣着端莊,與律師商量時談吐大方,並由數名親友陪伴離開法院。她被控兩項毆打傷人罪,指於去年十二月三日及十日,在九龍塘義德道蕙苑寓所廚房襲擊印尼女傭Irfany,導致她身體受傷。二十二歲女事主長髮及肩,體形略胖,身穿貼身牛仔褲出庭,主要用印尼語作供,但間中夾雜不純正廣東話,轉述案發時被告的說話。
事主供稱,去年五月她透過職業介紹所來港打工,高贊覺夫婦是其第二任僱主,去年十月底才上班。首次事發於十二月三日,被告在廚房教她煮餸,她站在後面觀看,被告突然叫她「行開呀你!」,同時向後起腳踢中她的左前腿兩下。她不知自己做錯甚麼,仍連聲道歉,但左前腿留下的瘀傷一個星期才散去。
事主續供稱,一星期後她在廚房拿碟子給被告盛餸,被告指她用錯碟子,自行拿了另一隻碟,當她打算幫被告拿碟子時,被告用力將碟放在她攤開的雙手,撞瘀她的手腕,右掌亦被碟邊𠝹傷,其後她拿毛巾幫被告捧熱湯,對方突搶去毛巾,拂打她的臉。
兩天後她往介紹所要求轉換僱主,但被拒絕。其後,她離家出走,在銅鑼灣地鐵站外露宿兩晚,遇到一名同鄉,帶她到教會,最後報警。
辯方大律師麥禮士盤問事主時,指被告曾向介紹所投訴她處理工作不妥善、骯髒及不合作,事主皆承認。大律師又指事主向介紹所提出轉換僱主,不得要領,於是編造謊言訛稱遭被告襲擊,但事主否認這說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5314/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