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市大學學生會前總編輯,以母親名義開設出版公司,在申請三份學生刊物印刷費時呈交該公司的發票,並誇大印刷費騙取學生會十一萬多元,涉案青年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五項偽造帳目罪,還柙至七月八日,待索取背景報告判刑。 記者:蔡曉楓
二十三歲被告袁梓健,報稱學生。原被控七項偽造帳目罪,其中兩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控罪指他於○三年五月至九月,先後五次向第十八屆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申請發還三份刊物包括《城大月報》、《Cityprint》及《迎新特刊2003》的印刷費,不誠實地向該學生會提交多張發票,虛假地表示上述物品由平和印刷及出版公司印製,涉及印刷費合共二十八萬三千多元。
案情透露,○三年一月被告獲選為第十八屆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總編輯,負責多份學生刊物如《城大月報》、《Cityprint》及《迎新特刊2003》的印刷,並須向合法印刷商取得報價及向他們落定單。
○三年一月,被告成立一間平和設計及出版公司,註冊東主為其母親,被告向合法印刷商落定單印製涉案刊物,在向學生會申請印刷費時,則提交由平和公司發出並誇大銀碼的發票,將差額據為己有。
同年五月開始,被告在兩度印製《Cityprint》後,向學生會提交一份平和的發票,報稱印刷費合共二十萬多元,令學生會多付十萬零八千多元,同年八月印製《迎新特刊2003》時,則虛報印刷數量,致學生會多付一萬一千多元。在印製兩份《城大月報》時,被告虛報印刷量,藉以取得一萬八千元的差額,當時由於本案調查中,學生會仍未向平和付款。
案件編號:KCCC6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