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統局押後兩年落實校本條例

教統局押後兩年落實校本條例

【本報訊】規定津貼學校要成立官方規定校董會的校本條例審議接近尾聲,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願作退讓,同意將規定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的期限押後兩年到二○一二年,但條例不可以無限期拖延;他又指天主教香港教區計劃就條例違反《基本法》與政府對簿公堂,是浪費教徒金錢。有辦學團體批評,政府近日提出的修訂是「小動作」,無助解決問題。

「製造對立嘅假象」
李國章昨出席公開活動後表示,接受由立法會在二○○八年提出決議案、檢討校本條例的修訂,但規定條例最遲要在二○一二年實施,又指此乃政府最後底線,「我相信多兩年時間,乜問題都應該可以解決。」
李國章聲稱,政府現階段仍然沒信心在今個立法年度通過校本條例,而收回草案中有關取消辦學權的條文並非作出讓步,只是講道理,希望維護家長的權益。
香港辦學團體主席兼聖公會教育幹事夏永豪批評教統局的修訂不能解決問題,局方應懸崖勒馬,與辦學團體對話,「政府啲小動作層出不窮,於事無補,前排又打家長牌,製造辦學團體同家長對立嘅假象,從中坐收漁人之利。」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早前提出由立法會在○八年提出決議案,檢討有關條例,他批評李國章設實施限期是畫蛇添足及換湯不換藥,是對辦學團體不信任,令辦學團體對局方撤銷辦學權更加憂慮,「五年後如果有學校唔成立法團校董會,你搵人嚟接管學校,衝突會十分尖銳,(新建議)只是押後衝突發生嘅日子。」

指羅太曾拒絕溝通
張文光又指,各黨派早前曾多次邀約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討論,但對方以沒有空檔為由拒絕,昨日卻自行拋出修訂;他批評政府無誠意與立法會溝通,不排除游說其他黨派反對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