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七一愈近,遊行隊伍叫不叫「還政於民」口號,仍是爭議未絕。口號最緊要順口,不會累人口吃,不會令人生痱滋,不會一叫便開口夾着脷,便是好的口號,不必修訂,為口號釋法。
不過,因為爭議實在太多而傾向不理性,我建議應該重新修訂,不妨將「還政於民」的「細節」改作「還政於煙民」。專家指吸煙可以導致九萬幾種惡疾纏身,條命凍過水,肯定不會壽比「陳壽山」。煙民屬玩命一族,既然玩唔長,就算還政給搵命搏的他們,對中央亦無大威脅。
煙民人口跟出生人口成反比,年年創新高,中央可能心存芥蒂,驚煙民失控。那麼,再將「還政於民」收窄為「還政於難民」就得。香港哪裏去找難民?難民永遠做唔成選民,連生存權都冇,講乜鬼政治權利。
假使依然對難民不放心,索性註明,還政於民那個政其實是「證」,即是近期老董承諾會親自「處理」、民主派一直恨到流口水的回鄉證。以證換政,有人𦧲飯應。還證後,中聯辦負責帶團北上,玩轉大東北又得,食瀕危野味當造荔枝亦得。溝通的大細龍門打通晒,入球大手交易,一證傍身,懶得遊行。
口號不是遊行人士專利,中央一樣可以拋出反口號,七一前高叫「還褲於民」,在國貨公司將「還褲」行動升級,只要持三粒星身份證的市民就獲贈免費褲一條。賭仔能證明自己已經輸甩褲的,多得一條。慶回歸,爭脫褲,集體釋出善意拳拳的響屁,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