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大憲章保護香港

英國大憲章保護香港

李少民

每年六月是英國大憲章制訂的周年紀念。七百八十九年前(一二一五年)的六月,一群英國貴族制訂了一份保護自己權利的文件,要求國王承認。這就是舉世聞名的MagnaCarta,意為「greatcharter」,中文譯為「大憲章」,即保證公民權和政治權的基本憲法。這部文件是人類有記載的最早的人權宣言,它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和對王權的制約,奠定了現代民主制度的基礎。
當時的英王約翰可說是相對專橫的,由於對外戰爭失敗,財政赤字,他開始無視先王亨利一世對王室征斂限制的許諾,向貴族額外要錢。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不被隨意侵犯,一群受影響的貴族,制訂了一部當時被稱為「貴族條款」(ArticlesoftheBarons)的文件,要求約翰王承認。其中列出了一系列的基本權利,任何人,包括國王,也不可以侵犯或剝奪。這些權利開始時只有貴族可以享受,後來修改成包括了所有自由人(anyfreeman,即現代意義的所有公民)。根據這份文件,英國王室必須保證所有公民享有大憲章列明的自由和權利。國王迫於貴族的實力,認可了這份文件,在上面加蓋了國王的封印,並在全國向公眾宣讀這份文件。從此,這份文件不僅約束約翰王本人,而且永遠約束王室的子孫後代。
在評價大憲章時,邱吉爾說:「這部憲章是在國王之上。甚至國王也不能違反。大憲章的貢獻是建立法律至高無上的地位。僅此一點,就使人們對它如此敬仰毫不過份。」

我所居住的美國維珍尼亞州,是英國殖民者最早在北美登陸的地點(一六○七年),在籌劃即將到來的四百周年紀念活動中最重要的項目之一,就是把僅存的幾部大憲章原文之一借來展出。英國同意於二○○七年借給原件,成為我所在的地區報紙的頭版新聞。為甚麼美國人如此看重英國的大憲章呢?
早期從英國到北美「新大陸」定居的人,是受到憲章保護的。按照憲章,他們「和英國本土居民享有同樣的自由和權利」。大憲章為北美的早期定居者提供了依據來反對英國要求他們納稅,而又不許他們參政的不合理要求(notaxationwithoutrepresentation)。正是根據大憲章,北美的早期定居者才拿起武器,向母國宣戰的。從這個意義上講,這些定居者並非為新的自由和權利而戰,他們恰恰是為保護四百年前的憲章已經賦予他們的自由和權利。

美國的獨立宣言和憲法貫穿着大憲章的理念。例如,美國人權法案第五修正案:「不經法律程序,任何人不得被非法剝奪其生命、自由、和財產。」第六條:「被告在被審判時,有權要求公開和盡快的審判,有權要求中立、公正的陪審團。」這些條款和五百七十五年前的大憲章幾乎一樣。美國民法也是根據英國的普通法系建立的。一九五七年,美國律師協會通過決議,在大憲章發源地建立紀念碑,感謝英國大憲章和普通法對美國法律制度的貢獻。
最近經濟歷史學家的研究表明,英國在四百年前作為現代資本主義的創始國,其興起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通向大西洋的港口和與美洲的貿易;二是國王的權力受到制約,平民可以分享貿易的利益。當時的西班牙和葡萄牙,雖然也有通向大西洋的港口和與美洲的貿易,但是由於國王權力無限,壟斷貿易的利益,使得這些比英國還早的殖民國沒有興起就衰落了。目前中國從國際貿易中獲得巨大利益,但是,如果中共堅持壟斷這些利益,不給老百姓平等的機會,中國資本主義興起的機會就會大大降低。
英國對王權的限制和民主的實施,不僅使它成為世界強國,而且也為人類在建立有效、平等的政治經濟制度的嘗試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英國對香港今天的成就所做的貢獻,港人應該是不陌生的。香港能取得國際金融商業中心的地位,與其法律制度──英國的普通法──的貢獻是分不開的。

中國政府收回香港後,全力推行所謂「愛國主義教育」,實際上是「愛中國共產黨教育」,把英國對香港的管理說的一無是處。誰要是肯定英國人對香港發展的貢獻,就有被扣上「賣國主義」帽子的危險。在特區政府辦的香港歷史展覽中,對英國人在香港的貢獻幾乎一字不提,好像香港是一夜間從一個漁村突然就變成了亞洲的金融和商業中心。
可以說,大憲章奠定了所有英國殖民地民主化的基礎。這些殖民地在獨立之前,雖然沒有普選,而是由英國任命總督,但是殖民地的行政司法,都是受到英國本身的憲政的制約和保護。這些殖民地的民主化是大憲章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必然延伸。最近在回應國際輿論批評中國政府否決港人普選特首的要求時,中國的外交部長譏諷英國統治下的香港沒有民主,不僅是強詞奪理,而且是十分無知。他應該補習歷史常識,好好讀一讀大憲章和美國獨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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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美國OldDominion大學管理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