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青
自從停止以居屋作房屋福利後,房委會少了一個重要收入來源,經常帳已入不敷支,手上雖有大量現金,但為了長遠建公屋需要,不得不變賣資產,以地產信託基金的方式,把名下的商場及停車場上市。
我從不認同政府有責任幫市民成為業主這概念,一向反對政府出售居屋。我亦不認同出售居屋的錢是房委會憑自己的增值賺回來的,若非有政府廉價劃地,以及在高地價政策下樓價連年上升,售居屋也不一定有錢賺。
我本來不贊成房委會變賣資產去解決財政問題,因為這並非長遠之計。作為福利機構,最簡單的方法是每年向政府要求撥款,讓社會決定應提供多少資源作房屋福利,以偷龍轉鳳的方式把社會資源──土地,變成機構的財政收入,即使不算瞞騙市民,也扭曲了事實的真面目。因此,我認為房委會應把名下的商場及停車場交回政府產業署,將來上市的入息也應撥歸庫房,房委會不夠錢用,可每年透過政府的財政預算撥款支持。
然而房委會似乎不接受我的意見,大機構都不可能一下子作急轉彎,希望房委會作長遠政策考慮時,我的意見仍有一定刺激作用。
我是很現實的人,既然大方向一時改不了,作為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的成員,我仍有責任為現有政策提供修補方法。房委會決定賣資產,資產可不只商場及停車場,還有大量居屋及公屋的補地價權。
房委會在出售公屋及居屋時,會以市值折扣出售,意味房委會仍保留着部份業權。譬如一間居屋市值一百萬,房委會以六折出售,手上仍有四成業權。將來居屋業主賣樓時,無論賺蝕,其中四成收入都要歸房委會,這種收取補地價的權益,是一種變相的業權,房委會有權出售。公屋的流轉比較少,可暫不考慮,但居屋的質素完全有條件在私人市場流轉。近年居屋交投減少,皆因市道問題,一旦市道轉旺,居屋的流轉量便會逐步改善,補地價權不難找到買家,問題只是價錢罷了。
現時約有二十六萬個居屋單位未補地價,以市值八十萬一間計,約需補三十二萬一間,二十六萬間全部補地價就可以收到八百三十二億。如果房委會肯把這個權益出售,即使打一個大點的折頭,收入也數以百億計,對解決房委會的財政緊絀應大有幫助。
香港樓價自去年九月已止跌回升,居屋的交投應會增加,即使暫時不打算換樓的業主,也許會提早補地價,補地價權不會沒有人要的。房委會大可以將整個屋邨公開拍賣給金融機構,他們手上有大量缺乏出路的資金,再讓他們分單位出售給小投資者。
有人擔心,以個別單位出售的補地價權可能沒有人要,因為一旦那個單位的業主既不換樓又不補地價,投資者豈非血本無歸?為此我有兩個補救辦法。一是房委會在拍賣前為每個單位定底價,投資者可在地契到期時以底價售回給房委會。這樣,補地價權不會一錢不值,房委會亦借貸便籌集到一批資金。二是可讓這些補地價權自由轉讓,並在土地註冊署登記,讓價格訊息自由流通,擁有者亦毋須等人補地價也有套現機會。
房委會在出售現有資產後,已有能力完成建公屋予低下層的歷史使命。社會對建公屋的需要不是無休止的,難道非人人入住公屋不可?一個社會有三分一的人入住公屋已經不少,有一半以上的人要政府資助已象徵社會正在沒落。資本主義的社會動力應來自個人奮鬥,如果人人爭取政府資助,等偉大領袖為我們謀幸福,日子一定不會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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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中原集團主席,文章逢星期四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