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獨白是我不小心聽回來的:
「我的秘書被丈夫要求離婚。事緣有一天,她在丈夫的電郵信箱看見一位女同事發給她丈夫的電郵,內容很『到肉』,極盡纏綿旖旎。電郵中提及一首歌,女同事說『很認同歌詞,感同身受……只可惜大家相逢恨晚,你有太太,而我亦有家庭』。我的秘書大興問罪之師。她的丈夫直認不諱,並表示與第三者的交往有如初戀一樣甜蜜溫馨,既被發現,不如離婚罷了──『橫豎我對你早已沒有感情了』。」
人口普查問到婚姻狀況,卻沒有「關係中出現第三者」或「我未婚但我是第三者」這個選擇;否則,我們定必對這個族群的人多勢眾而側目。
婚姻是先到先得的,婚約是承諾;而承諾是要堅守的。
作為第三者的人應該捫心自問,背着父母多年養育之恩,為甚麼你不deserve做正印而要在淪陷的道德裏苟且偷生?
難道你們不知道人有這樣的心理:越是違禁越是吸引?所有禁書都暢銷:所有禁歌都使人千方百計要偷播;如果你進行節食而把一些食物標籤為「naughtyfood」,你會忽然發現它們變得非吃不可……這是人之常情、物之定理。
因為是偷回來的情感,佔有慾和衝動都異常高漲激昂。第三者總有錯覺自己忍辱負重卻不知道其實在慷他人之慨。外界的阻力往往是情感的催化劑,尤其當人意識到自己的自由受到威脅。面對「scarcityoffreeinlove」,人會更奮不顧身豁出去,在偷情的世界裏也只剩下二人對抗外界,有了肉慾做燃料,孽火自然燒得旺盛。
但第三者們,那一天你們變了第二者,一切循規蹈矩,你那個不忠的愛人將會同樣叫你飲恨。
編按:鍾偉民請假一個月,由陳頌恩暫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