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漢法援署割脈抗議

綜援漢法援署割脈抗議

【本報訊】一名申領綜援男子,早年因詐騙被判入獄,其後上訴得直獲釋,他聲言蒙冤受屈,向法援署申請控告政府及要求索償,但法援不受理並被指濫用服務,他為了表達不滿,昨帶同妻子及幼兒到旺角法援署抗議,並用𠝹刀𠝹手企圖自殺,事後送院治理。
現年五十歲的事主黃淦祥,年前從事水貨業務,九四年涉嫌與其他人詐騙一批手提電話被警方拘捕,翌年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入獄四年,但他進行上訴得直,同年十一月獲釋,他承認出獄後患上精神病,需接受精神科治療,由於患病未能工作,需申領綜援金過活。

被指濫用法援服務
他認為,警方向他「誣告」而無辜入獄,多年來向法援署申請控告政府,要求賠償損失,但九九年高等法院將案件撤銷,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亦被駁回。法援署向他發信通知,他不停向該署求助的行為,已屬濫用法援提供的服務,並且發出命令,在未來三年內,有關他提出同一事件的法援申請,均不會受理。
事發昨晨十一時許,現場旺角聯運街政府合署三樓的法援署辦事處,據黃指出,端午節屈原含冤投江,他亦是含冤受屈,既然法援署指他濫用法援,應該向他作出檢控,因此他帶同妻子及三歲大的兒子,到法援署抗議,並要求該署對他進行檢控。
現場消息指,職員向他解釋期間,他突然掏出一把𠝹刀,𠝹向自己的左手腕,並將血抹到面上,妻兒見狀嚇到大哭,職員報警將他送院治理,經敷治及看過精神科醫生後已出院。
黃是於○一年在內地再婚及誕下一子,之後長期留在內地生活,因一年內離港超過一百八十日,社署根據法例削減其綜援金,由五千多元減至一千一百元,他認為當局迫害他,本年三月曾到社署長沙灣辦事處理論,並用𠝹刀𠝹手腕洩憤。

割脈男子黃淦祥將鮮血塗在臉上後,由妻兒(圖)陪同送院。 劉柏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