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就填海工程作出裁決,影響政府在東南九龍的郵輪碼頭發展計劃,政府改為考慮於今年下半年,公開邀請有興趣的機構提交發展建議,最理想的選址在內港,任何地點均可,期望於05/06年與獲選機構簽訂臨時協議。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向立法會提交的討論文件指出,香港現有的郵輪停泊設施,不足以應付市場需求。東南九龍原本是海港內唯一可供長遠發展的地點,可作為未來擴展停泊設施之用,但終審法院作出填海工程裁決後,政府需要重新檢討東南九龍的整體發展規劃,原有項目或需作出重大修訂,以減低填海的需要。
政府於是考慮公開邀請有興趣的機構提交發展建議,並沒有就選址及發展模式預設構思,唯一必須條件是能夠容納巨型郵輪,能盡快興建更多郵輪碼頭設施的建議,將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