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銳
有人認為經濟學討論的,總是與「錢」、「價格」有關。其實經濟學關注的,是「資源分配」問題,而「錢」、「價格」只不過是「資源分配」的「機制」(mechanism)而已。或者用一個生活上的例子說明。相信大部份人都有乘坐公共汽車或鐵路的經驗。現時的做法是,各人按規定付款,而座位分配則是「先到先得」。其實,我們可以想像出其他「分配機制」。譬如,我們每到一個站,都重新用投標(auction)價高者得的方法,分配每一個座位。這樣,可增加每個座位的收益,也似乎有一定效用,譬如,愛坐窗邊或門附近的人可以如願以償。但這樣做,交通運輸的的速度會太慢,與快速集體運輸的原意相違背。我們也可以在每座位中另設一個收費器。所以,站立者只須繳費一次,但選擇坐下者,卻需要再多繳費一次。表面上,這是另一種「效率」,因為要享受座位服務的人要多付款。但問題是,這樣要多花很多錢做很多「座位收費器」。更大問題是,如果座位需要付款,誰會讓座給老人、孕婦或行動不便人士?而如果他們都需要站立,恐怕發生意外的機會將增加,到頭來,所有人都受害。由此看出,一些簡單機制,如先到先得,是頗合經濟原則的。
香港近年花很多資源在公共設施上,如公園等,而牆壁總有被塗鴉的地方。於是清潔工人要重新塗上漆油。但這些「街頭藝術家」神出鬼沒,防不勝防,於是只有無止境的「貓捕鼠」遊戲。筆者看過一些牆上作品,發覺不一定帶有不雅成份,只不過是非主流、另類一點而已。因此,筆者有以下建議:在各區公園中,特別撥出一些「公共藝術牆」,讓這些街頭藝術家可以盡情發揮創意,只要不含有不雅或人身攻擊成份,可以准許作品留在牆上展覽。如果地方不敷應用呢?我們可以交由區議員統籌。
以筆者所知,現時很多區議員都很年輕,願意接觸新事物,願意與不同人士接觸。譬如說,每人作品只可展出一個月,然後被塗抹,讓其他作品有機會在牆上展出。參加者可以親身,或以電郵方式,先向有關區議員登記。而區議員亦可把作品攝影,然後每年年底,選出優異作品,在公開場●合致送紀念品,以作鼓勵。這樣,我們便透過一個正面、公開的渠道,去疏導這些街頭藝術家澎湃的創意,而且,亦將以極低廉的社會成本,支持民間的街頭藝術。
最近有一套電影,名為《蒙羅麗莎的微笑》(MonaLisaSmile),當中討論到「甚麼是藝術」的問題。特區政府近年大興土木,支持「高貴藝術」,但成果怎樣呢?可否同時亦給予「街頭藝術」一點空間和認同呢?
……………………………………………………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