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名為「優質乾洗會」乾洗店,多次遺失顧客衣物,甚至不知衣物下落,又不作交代,只單方面賠償顧客五倍洗衣價及優惠券,但法律界人士認為,洗衣店單方面設定的賠償條款,法庭未必一定接受,消費者可考慮入稟法庭追討賠償。
《蘋果》讀者朱小姐向本報投訴稱,她於4月14日送多套名牌套裝床上用品、一張加大碼冷氣被,到何文田自由道「優質乾洗會」乾洗,費用共45元,原定兩日後取回,可是她到期到洗衣店取回時,店員卻稱找不到,要到貨倉找尋,稍後才能回覆,但一直沒有下文。
「我住喺洗衣店附近,每次經過都會問吓我啲嘢喺邊?佢哋不但答唔到,重話我阻住佢哋做生意;到𠵱家都重係冇,我曾經打電話去佢哋客戶服務熱線投訴,負責人都畀唔到明確回覆我,究竟係唔係唔見咗我啲嘢?」
朱小姐稱,事隔兩個月,她已忍無可忍,向本報及警方求助,此時「優質乾洗會」一負責人始表示,不知其床單被鋪下落,但會依照收據條款,賠償五倍洗衣價即225元及400元洗衣優惠券給她。
「我真係好唔開心,我啲床單值成2600幾蚊,而且有啲重係我嘅結婚禮物,𠵱家賠得幾百蚊,好唔公道。」
另一讀者廖小姐亦向本報投訴,她於去年11月及12月,分別將一套夏天西裝、恤衫等交給自由道「優質乾洗會」乾洗,費用54元,她並選擇洗衣店存倉服務,至本月才取回。
本月1日,她到洗衣店欲取回衣服,洗衣店竟稱找不到,並稱3、4日後會回覆她,但一直沒有人回覆,之後她多次到洗衣店查問,回覆都係「重未搵到」。
「優質乾洗會」馬小姐向本報稱,會跟進朱小姐及廖小姐的投訴,如有進展會作回覆。
較早前,位於藍田滙景花園的「優質乾洗會」,遺失顧客送往乾洗的西裝裙;事後只獲賠償300元及送贈100元優惠劵。(○六○八○一六)
法律界人士鄭家富稱,雖然有些公司可能會在單據上,列明出現問題時的賠償條款,惟這些由單方面設定的免責條款,法庭未必一定接受,如消費者有理據,其實際損失遠高於有關公司的賠償,他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由法庭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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