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鄭伊健(圖)持有的北角摩天大廈舊宅,三年前委託地產公司放盤,一對父女被指簽下臨時買賣合約後踢契,拒絕支付約十三萬元經紀佣金,涉案中原地產遂入稟要求兩人履行臨時買賣合約支付有關佣金,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父女倆辯稱當時想試價,遭經紀誤導才會簽約。
原訴人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首被告孫慧筠和次被告孫實權,為父女關係,涉訟單位位於北角天后廟道的摩天大廈。
大律師指被告辯稱他們因為地產經紀余瑞生的虛假陳述,以為他只在「試低價」。
涉案北角半山摩天大廈物業,曾為鄭伊健和邵美琪的舊愛巢。
根據資料,鄭伊健於九七年樓市高峯期,以一千二百多萬元購入單位,後於○一年六月,成功出售予一位圈中人,作價僅八百一十多萬元,帳面勁蝕四百多萬。
案件編號:DCCJ91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