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下電話 10次致電求約會<br>少女偷竊 男警涉藉搜身摸胸

記下電話 10次致電求約會
少女偷竊 男警涉藉搜身摸胸

【本報訊】一名駐守黃大仙警署的軍裝男警,到超市調查一宗偷竊案時,涉違規向一名少女搜身,伸手入衣服內觸摸胸脯,又主動建議她收起未被職員發覺竊取的薯片,其後四日,男警十次致電要求少女約會。涉案男警否認非禮及作出傾向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昨在九龍城法院審訊。 記者:羅宇光

三十二歲的被告莫志強,黃大仙警署軍裝警員,現正停職。兩項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在黃大仙中心百佳超級市場經理室內,非禮一名十八歲女子,獲知她偷了薯片後,沒有執行警員職責作出拘捕及警誡,着她隱藏薯片,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你冇着胸圍咩?」
十九歲就讀中五、患上厭食症的女事主昨供稱,當日早上她先偷了一盒朱古力放入自備膠袋,再取了一筒「品客」薯片打開,將薯片傾倒入自己袋中便離開超市。在門外被職員截停,帶往經理室,被告奉召到場。
事主稱當時經理室內只有她和被告,被告問她:「人哋知唔知你偷咗薯片呀?」事主答不知道,被告便叫她「收埋佢啦」,她於是將薯片收起。其後被告突然從後伸手進入她的衣服內,接觸到胸圍,並在兩邊乳房壓了一下。被告問她:「你冇着胸圍咩?」她尷尬地回答有後,被告便稱:「你唔好怪我,返到差館可能都要搜多一次。」
事主指稱當時被告告訴她保釋金約要五百元,而她身上只得三百多元,又不想通知家人,因此十分彷徨,請求被告幫忙。被告借了二百元給她,並說:「儍女,你咁易信人,好易俾人呃㗎,你又唔知我係邊個。」被告接着自我介紹是「阿強」,並記下她的聯絡電話。
事主續稱,她被帶返警署及獲准保釋後,被告在其後三天內打了九次電話給她,並提出約會,她與家人及社工商量後,決定報警。警方在她家中的電話裝了監聽器,被告第十次致電她時被錄音。事主於今年二月在法庭承認偷朱古力,被判罰款一百元,但偷薯片一事則獲特赦,昨日她以特赦身份作供。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404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