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米爾之虎 入境處指危險人物<br>「PV先生」申請保釋候判

泰米爾之虎 入境處指危險人物
「PV先生」申請保釋候判

【本報訊】斯里蘭卡反政府游擊隊「泰米爾之虎」的一名成員,因在家鄉遭警方虐待,逃抵香港,聲稱返國將被殺,要求甄別為難民,後來入境處指他為危險人物,將他羈留,不准保釋,又下令遣返祖國,他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遣返的決定,法官夏正民昨處理其保釋申請,聆訊未畢,下周四繼續。
已獲法庭下令保護身份的申請人「PV先生」,要求入境處披露指其危險的資料,但入境處指資料外洩,損害公眾利益,可豁免披露,故法官亦要考慮,資料是否可以豁免。
四十歲的PV為泰米爾族人,與「泰米爾之虎」關係密切,曾向游擊隊提供醫學樣本,借出公司汽車,替游擊隊籌款,協助游擊隊成員定居,結果自八六年起,已被視為成員之一。

下令遣返祖國
PV一家在八十年代,已因其泰米爾人背景,被政府多次虐待,令他一度逃往國外,九○年代他重返家鄉,仍遭迫害,○○年他牽涉一宗流產炸彈案被捕,被羈留二十三日,其間遭吊起毒打,又被人以膠袋笠頭險窒息,後來被救出,但有警察警告他,若游擊隊再搞事,便首先將他殺死,PV遂於○○年十二月逃往香港,並指祖國視他為恐怖分子,不能回國,申請難民資格,尋求庇護。
入境處自○二年十月,拒絕讓PV留港,○三年三月以PV逾期居留,下令將他遣返祖國,將他羈留在域多利監獄,並指按近日的可靠線報,讓PV保釋,會危險本港治安。本案的司法覆核聆訊,已定於十月進行。
案件編號:HCAL4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