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柴灣歌連臣角天主教墳場昨發生棄屍疑雲,有人體碎肉及器官被放置在膠袋,棄置於墳場的集水區,警方調查相信是執骨工人,將埋葬的先人起骨削除剩肉遺下,事件並無可疑,但未知死者的身份,懷疑墳場監管不力製造恐慌,警方循附近墳場起骨的資料了解情況。 記者:張培生、溫文學
現場天主教墳場集水區一個沙井,隔鄰是華人永遠墳場,昨晨十一時許,姓陳(五十五歲)墳場清潔女工,在沙井清理垃圾期間,發現三個黑色膠袋,她好奇打開膠袋察看,即時聞到惡臭及目睹類似人肉及器官的物體,大驚之下通知天主教墳場職員報警。
警方接報到場調查,發現一個膠袋載有壽衣、削肉刀、醫院病人手鈪等雜物,另兩個膠袋證實載有人肉及人體器官,相信屬於一名男性所有,並已死去多年,警方調查估計是執骨工人,在起出先人的骨殖時,將未腐化的肉及器官削除,裝在膠袋隨便棄置,事後警方將削肉刀等證物撿走,其餘人肉及器官由仵工舁走移送殮房。
現場消息稱,天主教墳場是私人墳場,華人永遠墳場則受政府監管,兩個墳場的墳地若然沒有「買斷」,落葬先人在若干年後便需起骨另行安葬,如果屍體仍未腐化,會有兩個做法,一是要「回泥」再葬讓屍體腐化,時間由半年至一年不等,二是轉棺火化。
據稱,在起骨的過程中,華人永遠墳場有人負責監工,嚴格執行處理方法,相反私人墳場監管較鬆,並外判執骨工作,甚至有私人墳場聘請黑工執骨。消息指出,今次事件懷疑有先人起骨時,因屍體仍未完全腐化,家人為免浪費時間及金錢,將先人「回泥」或轉棺火化,寧願花三數百元小費,着執骨師傅清理腐肉,取回先人骨殖安葬。現場天主教墳場職員稱,未能確定有關人肉器官由該墳場起出。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稱,對今次事件不作評論,但一般市民在公眾墳場土葬,超過六年便需執骨,家人事先要向該署申請執拾骨殖許可證,並由登記認可的石廠派員負責執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