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促旅社 全包方式定價<br>小費相若團費一半離譜

消委會促旅社 全包方式定價
小費相若團費一半離譜

【本報訊】消費者參加旅行團出外遊樂,卻往往因支付小費問題一肚氣。消費者委員會指出,一成六消費者不滿小費為「必收」項目,部份旅行社更收取過高小費,比率甚至達團費的一半。該會建議,旅行社應以「全包宴」方式,將小費和其他費用一併納入團費計算,在價目表上明碼實價列明,方便消費者比較。

早機返港照計一日小費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程伯中昨在記者會上指出,該會今年農曆年期間進行的調查顯示,七成二受訪者按旅行社「規定」付足小費予導遊及司機,但一成六受訪者不滿小費成為必收費用,令團友不能根據領隊及導遊的服務表現,自行決定獎賞;有團友則不滿參加晚機去、早機返的四天團,實際服務最多只有三天,但旅行社仍然照樣收取四天小費。
調查更顯示,部份旅遊路線的小費佔團費比例相當大,尤其是旅遊高峯期過後,如團費一千一百元的泰國五天團,小費卻達五百至五百五十元(見表);團費一千一百元的菲律賓四天團,小費開支達三百八十至四百五十元。該會得悉,有旅行社為降低團費吸引消費者,收取高額小費以補貼團費支出。
部份受訪消費者又表示,由於不滿意領隊、導遊的服務,繳付低於旅行社「建議」的小費數額,事後卻被領隊、導遊追討,要求付足全數,因此小費根本實非「建議」支付。消委會今年至五月接獲三百一十多宗針對旅行社的投訴,去年則有一千三百宗,大部份涉及小費問題。
雖然旅遊業議會近期已就小費訂出指引,按旅行目的地設立每日五十元至一百五十元的小費上限,但消委會認為,此舉會被認為行內認同收取小費是規定,又可能令旅行社按照規定的最高上限來收取小費。

小費金額應由旅客決定
消委會認為,不應硬性規定消費者支付小費,應由消費者決定金額,以鼓勵高質素的服務,但既然小費已成為旅行社必收項目,因此建議旅行社將小費及其他收費一併計入團費內,明碼實價列明於旅行團價目表內,提高團費透明度和公平競爭,方便消費者比較。
旅遊業議會執行總幹事董耀中回應時承認,有一些旅行社收取小費以補貼降低了的團費,因此該會已訂出小費上限;對於消委會建議的「全包宴」收費模式,他表示會考慮,但擔心此舉變相令小費成為消費者要硬性支付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