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冤案,很多有利的證據都不被採納。我看見莊嚴神聖的國徽,但它被蒙上了灰塵。」被控貪污、行賄的《南方都市報》前總經理喻華峰,昨日在法庭上義正辭嚴地作出抗辯。但他及同時被控罪的李民英,未能在上訴中推翻這宗冤案,只是刑期分別被減為八年和六年。
去年率先踢爆沙士疫情及大學生孫志剛被打死案的《南方都市報》,懷疑遭當局秋後算帳,身兼副總編輯的喻華峰及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社務委員李民英,年初被當局拘捕,隨後控以貪污受賄罪名,分別重判入獄十二年、十一年,原總編輯程益中也被拘捕,尚未移交法院審訊。《南都》案引起國內外高度關注,紛紛指摘廣東當局扼殺新聞監督權。
喻華峰、李民英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廣州中級法院上周開庭重審案件,昨日上午作出宣判。法院的判詞指出,「東山區法院原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惟量刑偏重」,故撤銷了一審中的部份判決。法院最後認定,喻華峰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李民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喻華峰的妻子向麗昨天偕同另外四名家屬到庭旁聽。她表示,喻華峰在庭上聞判後,響亮地說:「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冤案,很多有利的證據都不被採納。我看見莊嚴神聖的國徽,但它被蒙上了灰塵。你們可以玩弄法律,但不能玩弄歷史!」喻華峰說話時,兩度被主審法官打斷,法官一再要求他只對案件本身發表評論。
向麗說,她和家屬們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因為案件只有「有罪與無罪的區別,沒有十二年和八年的區別」。家屬們都認為這是一宗冤案,將循合法途徑,繼續為喻華峰作無罪申訴,初步將蒐集相關的資料,然後呈交最高法院或廣東省高級法院,希望能還喻華峰清白。
李民英的兒子及其他家屬昨晨亦到廣州中院旁聽法院對李民英的二審宣判。李的兒子昨天表示,父親一直作無罪辯護,但結果仍然要入獄六年,對此,他亦無法評論,只能無奈地說一句:「對於這個結果,家人都感到很傷心、很失望……」
本報記者/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