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郭亞女遭母禁錮六年

86年郭亞女遭母禁錮六年

【本報訊】警方召鎖匠開鎖進入牛頭角樂華南邨一單位,將一名禁止女兒上學的婦人帶走,事件令人想起十八年前的「郭亞女」事件,當時任社署署長的陳方安生,下令破門入屋將被患精神病母親禁錮的六歲郭亞女帶走,事件中陳方安生被指濫權及拆散兩母女而備受壓力,社工界並要求她引咎辭職。

交兒童院照顧
一九八六年五月八日,社署聯同警方、房屋署及消防處人員,在葵興破門入屋救出長年被禁錮在住所不見天日的六歲女童郭亞女,事件轟動全港。
被救出的郭亞女其母親是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失婚婦人,郭亞女自出生六年來未受過教育,未與同齡兒童接觸及每天最少有五小時被反鎖獨處屋內。
事件經傳媒曝光後,社署以保障婦孺條例,破門入屋強行將郭亞女帶走;事後社署向法庭申請保護令,將郭亞女送入兒童院,其母隨即被送院接受四個月的精神治療。
一九八八年四月,法庭檢討郭亞女在與母親「分居」的生活後,裁決批准母女團圓;但郭母稱要工作無暇照顧女兒,主動提出將女兒交予兒童院託管。二○○一年陳方安生退休時回憶該事件時透露,她一直仍與郭亞女保持聯絡,看到郭亞女的正常成長,心裏感到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