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損手 澳門賭敗 犯案填數<br>匯豐女主任盜客80萬監20月

投資損手 澳門賭敗 犯案填數
匯豐女主任盜客80萬監20月

【本報訊】滙豐銀行荃灣愉景新城分行,一名客戶服務女主任監守自盜,覬覦兩名客戶很少動用的戶口,申請提款卡或轉帳方式,盜取兩名事主合共逾八十萬元,以清還自己的貴利債項。該名前主任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盜竊罪,被判入獄二十個月。 記者:陳詠詩

現年三十九歲的被告黎鳳屏,自中五畢業後一直在滙豐銀行工作,任職超過二十年,其律師求情指被告勤奮工作,由一個初級文員做起,努力晉升至客戶服務主任,惟家庭的經濟壓力,令她犯案。

覬覦存款不動戶口
不過,法官認為不論犯案原因如何,身為銀行職員的被告必須保持其誠實的工作態度,被告應以理智的方法解決問題。
辯方指,被告原與丈夫、兒子及父母同住,由於八歲兒子年紀漸長,渴望有自己的房間,被告於是再購置一幢物業讓父母居住。為要籌措買樓款項,被告開始投資孖展及外滙,不過因損手,輸掉二十萬元,導致她要透支信用卡還款。
銀行訂明銀行職員不能向任何信用卡公司借貸,否則該名員工將被辭退。被告於是孤注一擲,往澳門「搏殺」,惜又敗北,更欠下一筆貴利數,借款十五萬卻要還近九十萬元,被告開始作案。
由於被告專責處理銀行文件及檢查一些客戶長期不動用的銀行戶口,故此她知道案中梁姓事主及另一名日籍事主,很少動用他們所屬的銀行戶口。

借事主申請提款卡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於去年三月十九日至十一月二十八日間,假稱日籍事主的銀行提款卡損毀,重新申請一張提款卡,再利用提款卡,多次透過提款機,從日籍事主兩個銀行戶口,提走逾四十五萬元。
被告於今年一月二十六日,從梁姓事主的外幣戶口提取四萬五千美元,兌換港幣逾三十四萬元,經轉帳至日籍事主其中一個銀行帳戶,再利用之前申請的提款卡,提取款項。控方指出,被告早已花光該筆八十多萬元的款項,她只償還九萬元給銀行。
案件編號:DCCC49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