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早講明 - 李敏

我一早講明 - 李敏

香港男人越來越懂得男人的權利和女人的心理,很多都不打算結婚,而且有能力拖着女友多年。
問他們會不會感到內疚,好像浪費了女方的青春,尤其是最寶貴的花樣年代。
不約而同,他們的意思都是「我一早講明」。
又或者是一些有老婆的男人,結交了第三者,同樣地他們不會內疚,因為對女友就說:「我不會跟老婆離婚」,而對老婆則說:「如果你不喜歡就離婚」。
男女關係彷彿一張無形的合約,如果有資料是隱瞞了對方,你可以說「不公平」,一旦大家一早講明,而雙方又肯簽署,那就沒所謂不公平。
早知不公平就不要簽,簽署就代表你接受了不公平在Day1便存在。
見過一個例子,一個女孩看中某男士,又知道他會年尾結婚,心想他是會結婚的那一類,於是就去撬;給她得了手,心想結婚有望,可是那男人就是說即使跟未婚妻分了手也不代表會娶另一個女人。
會娶A但不會娶B,那個男人當然有權選,他從沒主動給過新女友合理期望,相反地他講明「請你不要期望」。
有些男人很明白女人,越是講明,越是不給女人合理期望,女人就越願意吃虧,寄存守得雲開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