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讀者黃女士投訴,旺角豉油街荷里活中心地庫惠康超級市場清貨特價區貨架,經常出售過期貨物,有過期五個月的包裝夏桑菊沖劑,及過期大半年的「樂芙爽」衞生巾。
本報記者跟進投訴,上月26日到超市查證,未發現過期夏桑菊沖劑出售,但發現有十多包製造日期分別為二○○○年十月、產品有效日期為三年的「樂芙爽」衞生巾,擺放在貨架上出售,即已過期逾七個月。
惠康超級市場發言人回覆稱,調查後未發現該店內有上述牌子衞生巾出售。
她稱,惠康有一套監察系統,會定期查核,以確保不會有過期貨品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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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生關嘉美稱,衞生巾屬紙品,但隨着時日,確有可能滋生細菌或霉菌,如不知產品已滋生細菌而繼續使用,可能會導致發炎,有損健康。
海關發言人稱,凡在香港供應的消費品,其產品安全均受《消費品安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所規管。
不過,發言人稱,過期產品未必一定影響安全,若市民認為有關的過期產品令其不安全,可向海關投訴以便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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