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將一名通緝犯由澳洲引渡回香港接受起訴。被告吳植彬,涉嫌在九七至二千年任職一間美資汽車零件貿易公司總經理期間,收受九十四萬元非法回佣,兩年前潛逃澳洲。他將被控二十五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今早會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六十三歲的吳植彬是亞洲有限公司前總經理,他在九七年二月至二千年五月涉嫌收受九十四萬元非法回佣,從而向多名供應商發出「亞洲」定單。同案的另一名被告呂崇偉,早被控以十條提供利益罪名,這名六十多歲的被告已認罪及被判罰社會服務令。吳植彬是案中最後一名被告。
廉政公署二○○○年拘捕吳植彬歸案,但兩年後他離開香港。廉署發現他逃往澳洲悉尼。去年四月,香港律政司正式向澳洲當局要求將吳送回香港。去年八月,吳植彬被澳洲聯邦警察拘捕,其後一直被拘留。澳洲司法及海關部長今年五月簽發移交令,將吳送回香港。吳在兩名廉署調查員陪同下,昨晨在悉尼乘飛機返回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