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置計劃全無實效

租置計劃全無實效

施永青

房委會又再推出租置計劃,以市值三成的低價,把公屋售予租戶,讓他們成為租住單位的業主。我一向反對租置計劃,雖然今期是最後一期租置計劃,我仍忍不住為文加以批判。社會上支持這項計劃的人不少,不乘機狠批它一頓,日後必有人要翻案。

有人覺得:幫公屋租戶成為業主有甚麼不好?擁有不動產的人,為了自身利益,一定不想社會亂,而業主多的社會一向較穩定。此外,公屋的售價雖比市價廉宜,但仍達重置成本,房委會可把收回來的錢,建新公屋予輪候者,減輕房委會的財政負擔。再者,公屋的管理負擔不輕,出售公屋後,便可交回業主自行管理。
現實卻沒這麼理想,政府一旦開始助人置業,房屋政策的理念就變得十分混亂。做業主始終是一種奢侈的要求,與基層的需要相距甚遠,社會是否有這麼多資源作如此大承擔實存疑問。況且,現時政府財政緊絀,理應集中力量先解決居住問題,大量興建廉租公屋,讓輪候者更快入住。住在籠屋、寮屋、天台屋、板間房的人,其需要政府資助的迫切性,遠大過於已有公屋住但想做業主的人,社會不應輕重不分。

幫助公屋租戶成為業主,可謂全無效益。首先,置業者的居住環境全無改善,買了樓也沒有新屋住,一樣住在未買樓前的單位。不同的是以後住屋的負擔更高,除了每月要供樓外,還得繳交差餉、地租及管理費,毫無實利。
有人或認為,做了業主就有機會因樓價上升而分一杯羹。但樓價可升可跌,之前買了公屋的人,可謂全部虧損,難怪二手市場至今未見一宗成交,人們為了避免虧損變成現實,多不願在這種情況下賣樓。這段期間,房委會錄得的補地價申請,全部來自銀行,因為有人斷供,銀行被迫收回業權,非補地價不可,足見做業主並不一定有好結果。真想知道,那些被銀行收了樓的居民,現在可以怎麼辦?
有人或會說,這只是樓價下跌時的現象,樓價一旦回升,就有另一番景象。但我擔心,樓價上升可能更害死人,因為有錢賺將吸引更多人套現,有了錢,有人可能會去澳門賭,即使是拿來創業或投資,輸的比率一樣很高,屆時可能會有更多人要社會作第二次照顧,重新輪候公屋。

房委會的如意算盤,是公屋出售後,可由業主自行管理,不用麻煩房委會,但現實卻是並非所有公屋租戶都參加租置計劃,結果房委會一樣無法脫身,反比以前更煩。一座大廈內有兩類住戶,租戶犯例可扣分,業主犯大廈公契卻只能告上法庭,無法一視同仁,結果矛盾百出,房委會可謂自討苦吃。
其實,現時私人市場的住屋已供過於求,政府應善用市場上的資源,而非只懂建公屋。不少在七八十年代買了細單位的業主,現在正想換樓,卻苦無承接,最好莫若讓公屋富戶去私人市場做生力軍,啟動換樓機制,騰空了的公屋單位,可讓輪候人士早日上樓,一舉兩得。
住在公屋的人,因為有政府的租金津貼,積蓄能力比租住私人物業的人強,向來都是私人市場細單位買家的主要客源。現在房委會讓他門把錢花在買公屋,流出私人市場的資金一定會減少,對樓市不無影響。

或許有讀者認為,我講這麼多原來都是想維護地產商利益。其實非也,樓市的興衰,不只影響地產商,更會影響已佔全港家庭過半的小業主。況且,利用市場去解決住屋問題的能力遠比單靠政府好,中國把住屋商品化、市場化之後,成效有目共睹。可惜我們的政客頭腦簡單,以為讓更多人入住廉租公屋,買到平價公屋,就是他們的德政。如此一來,只會有愈來愈多人要靠政府,納稅人負擔多一點事小,要靠政府的人難有好日子過事大。我就情願看到香港愈來愈多人不用再住在公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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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中原集團主席,文章逢星期四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