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樂團77年由前市政局成立,01年4月起公司化,自負盈虧,每年獲政府資助約5000萬元。按資助條款,中樂團必須達到指定的表演場數。不過,為爭取充裕資金,讓中樂團有更多表演及廣泛宣傳機會,負責找尋贊助商的市場及推廣部功不可沒。 黃卓思說,贊助基本可分為現金,或物質和服務。後者包括場地、禮品或紀念品、酒店訂房或訂機票優惠等。藝術團體公關的工作,除爭取直接贊助項目外,也要構思一些合作新噱頭來吸引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