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願意「受僱」? - 李碧華

誰願意「受僱」? - 李碧華

一位在本行獲獎的攝影師,十一年前看中一個小說,終於有機會當導演。作品完成,大夥認為他的「母語」應該是鏡頭跟畫面。記者訪問,他道:「當了導演我才知道我作為一個攝影師是多麼優秀。真的,我從前不知道。作為攝影師我全面、高效、出色地完成導演的意圖,所以我不會放棄攝影師的工作,而且我想以後由我當攝影師,再僱一名導演來拍一部電影……」論調真有趣。
世上所有創作人藝術工作者,都各有自己的專長。所謂「天賦」,是你在該項表現格外精采,有火花,但不必怎麼費勁。別人辛辛苦苦經營,你輕輕鬆鬆就駕馭,而且成績好又開心。
為甚麼世人都渴望幹另一些吃力不討好的工作?當然另有權力上的滿足感。也是挑戰——但不一定快樂。
既「全面、高效、出色」,那麼自信就繼續本行吧。一個攝影師的身份是為導演服務,不大可能自己作主,「僱」一名導演來為你服務。這是「莊」、「閒」之分。
娛樂圈亦有樂於為某些原因而拍片的導演。也許有願意「受僱」,反聽令於攝影師——但這樣的導演你要嗎?一知他肯,瞧得起嗎?